陵园动态

全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方案汇编

2020-02-01 19:40:06 桃峰陵园 2222

湖北: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接运和处置工作作出规范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1月31日,湖北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转运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容如下:

一、对于死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含疑似)的遗体,应当就近及时火化,不得转运,不得采用掩埋等其他方式处理遗体。在防控期间,对于死于其他原因的患者遗体,也不得转运。无火化设施的县(市),由市、州民政部门指定殡仪馆负责处置。在全省范围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含疑似)死亡的境外人士遗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必须就近火化,不准移运。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含疑似)死亡后,由负责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并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在医疗卫生机构外因疫情感染死亡的患者(含疑似),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排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并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医疗卫生机构防疫处理应包含消毒剂棉球腔道封堵,用双层布单包裹遗体,装入双层防渗尸体袋中。

三、殡仪馆工作人员到达前,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亲属应完成死亡证明办理和卫生防疫处理。殡仪馆工作人员到达后,殡仪馆、患者亲属、医疗卫生机构等三方现场完成遗体交接和同意火化等相关手续,医疗卫生机构在遗体交接单中明确标明“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字样,承接殡仪馆向患者亲属出具《遗体处置告知单》。

四、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遗体交由殡仪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接运。遗体由殡仪馆专用车辆直接烤运,中途及火化前禁止打开。各殡仪馆应当将接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直接运送到火化车间火化,并按规定做好骨灰交接工作。

五、各殡仪馆应当设立殡仪服务专班专人、专用遗体接运车、专用通道、专用火化炉和隔离区,依照操作规程标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工作。对遗体处置相关资料档案,殡仪馆应当妥善留存保管。

六、为切断可能存在的任何传染源,保障殡仪馆和殡仪服务人员安全,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一律按照“疑似从有”的原则处理;对在医疗机构内死亡人员的遗体,全部按照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理。对于自愿捐献用于医学研究的遗体转运和处置另行规定。

七、各地疾控部门应当指导殡仪馆对接运遗体的车辆、火化设备、遗体接触过的区域,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应当对殡仪馆参与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先行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八、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人民群众必需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接运疫情感染患者遗体、哄抬殡葬服务价格等行为,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

九、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的处置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应于每日16:30至17:00之间进行对比,确保全部实行火化。各级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照系统分别登记,除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外,应于每日17:00前以市州为单位,分别报送省民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

专家讲解在遗体运输和消毒过程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的事项

讲解人:一零一研究所研究员 李玉光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发挥科技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支撑作用,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志愿为各级民政部门提供殡葬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

近年来,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紧紧围绕“研究殡葬技术、推进殡葬进步”,在殡仪场所消毒技术等方面制定了《殡仪场所消毒技术规范(MZ/T 103-2017)》《遗体收敛运输卫生技术规范(MZ/T 135-2019)》《殡仪场所致病菌检测技术规范(MZ/T 140-2019)》等民政行业标准,研发生产了用于遗体收敛运输、适宜殡葬行业特点的系列消毒产品。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要求: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1月30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要加强机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进行全员培训和摸底排查,配齐配足必备防护物资,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落实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处置疫情感染患者遗体,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并注意做好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对于疫情感染患者遗体,坚持依法规范、及时稳妥的原则,就近及时火化。未经卫生防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拆封经卫生处理密封包裹的遗体。对接运遗体的车辆、器械、火化设备、遗体接触过的区域及时严格消毒。

除此之外,遗体运输和处置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标准预防原则

认定所有遗体及其血液、体液、排泄物、破损的皮肤和粘膜具有潜在感染性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接触遗体及其血液、体液、排泄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时,采取的标准预防主要措施有:

(1)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遗体及其血液、体液、排泄物、损伤的皮肤、粘膜。

(2)对遗体实施消毒卫生处理。

(3)注意呼吸道卫生,避免喷溅,防止经空气飞沫传播污染。

(4)保持手卫生,接触污染物品后立即洗手。

(5)保持环境清洁,及时处理污染物。

二、遗体分类处理的原则

(1)按遗体携带传染性病原体的危害程度将遗体分为Ⅰ类遗体、Ⅱ类遗体和Ⅲ类遗体,具体分类见表1。

(2)表1规定的Ⅰ类遗体应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处理后,遗体收殓运输人员方可接收并就近火化处理。

(3)遗体收殓运输人员应对表1中规定的Ⅱ类遗体、Ⅲ类遗体进行消毒。

(4)腐败遗体及不明原因死亡遗体按Ⅱ类遗体进行消毒处理。

表1  遗体分类


三、殡仪场所生物污染区域的划分

将殡仪场所按微生物污染的严重程度划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1)污染区指被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殡仪车、停尸间、遗体冷藏间、遗体防腐整容室等。

(2)半污染区指可能会被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告别厅、悼念厅、火化间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

(3)清洁区指未被遗体携带的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办公室、业务厅、殡葬用品销售厅等。

四、消毒原则

(1)宜选择安全、有效、环保性好、性价比高的消毒产品。

(2)应根据区域选择消毒方法:

污染区域内的空气、物品,宜采用中、高水平消毒方法;

半污染区域内的空气、物品,宜采用中、低水平消毒方法;

清洁区域内宜做清洁处理。必要时,可采用中、低水平消毒方法。

(3)应根据物品特点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

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照射;多孔材料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对金属材质的物品,宜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若使用对金属有腐蚀性的消毒剂应及时清洗或擦拭。

五、遗体消毒方法

(1)Ⅰ类遗体消毒

Ⅰ类遗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甲类传染病的相关规定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立即火化。疫源地消毒的要求和原则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执行。

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死亡的,对遗体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剂应选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5000mg/L过氧乙酸棉球或其它合法、有效地消毒产品。

(2)Ⅱ类遗体消毒

Ⅱ类遗体应采用中效以上消毒剂消毒处理。应按表2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后用浸有表2规定的消毒液的被单包裹遗体后装入不透水的尸袋内,密封就近火化。

表2 Ⅱ类遗体消毒方法


(3)Ⅲ类遗体消毒

Ⅲ类遗体清洁消毒,宜先使用流水对遗体进行清洗清洁,后用表3的方法进行消毒。

表3 Ⅲ类遗体消毒推荐使用方法


六、污染区消毒

(1)遗体防腐整容室、停尸间、冷藏间等区域空气消毒

a)通风换气,每天打开门窗2次,每次1 h。适于空气轻度污染、无传染病遗体存在的情况。

b)空气污染严重时宜采用表4推荐的消毒方法。

表4 污染区域内空气消毒方法


2)殡仪车的空气消毒

a)殡仪车内宜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采用气体二氧化氯或汽化过氧化氢消毒法,关闭殡仪车门、窗,消毒作用时间为30 min~60 min。

b)其他合法、有效的空气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3)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每天2次用清洁的湿拖把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地面消毒应用5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或酸性氧化电位水浸湿拖把拖地,使用含氯消毒液需作用30 min,使用酸性氧化电位水需作用3 min以上;或使用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4)污染物体表面的清洗与消毒

受污染的物体表面主要包含遗体防腐整容台、推尸车、冷藏箱把手、水龙头、门把手、防腐整容工具及器具。各类受污染的物体表面可按照表5的方法消毒(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

表5 污染物体表面的消毒方法


(5)废弃物的处理

a)将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内,处理遗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防腐整容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刀片等废弃物应分类放入专门利器收集盒中。

b)能够焚烧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后焚烧处理,不能焚烧的采用有效氯为500 mg/L~1000 mg/L、1000 mg/L~2000 mg/L二氧化氯或5000 mg/L过氧乙酸消毒液喷洒或浸泡30 min消毒。

c)遗体的分泌物、排泄物、胸腹水、血液等液体污染物,宜使用5000 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或5000 mg/L过氧乙酸溶液消毒,作用30 min~60 min;或宜使用其他有效的消毒液消毒,按产品说明书操作。

七、职业卫生防护

(1)殡仪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遗体处理过程中应预防发生职业暴露,应穿着防护服,包括袍、围裙、手套及靴,所有伤口均应以防水胶布或敷料包妥。

(2)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尽量不直接用手清洗,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3)应根据不同的消毒和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液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4)在除去保护服及手套后,应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清洁可用肥皂或皂液按六步洗手法的方法洗手;消毒可采用醇类、含碘类、氯己定、季铵盐类、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关于殡仪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建议

广州市殡仪馆 王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殡仪馆作为特殊的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不可避免地成为主战场之一。各地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对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相继印发了防控疫情的紧急通知和操作指引,殡仪馆也启动了应急预案,严格防控疫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为打赢这场防疫战,争取实现殡仪馆“零感染”,结合上级指示精神,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高度重视殡仪馆的防疫工作。当前全国都在防控疫情,人人都自觉配合、自觉隔离,阻断疫情蔓延。在每天去世的人中,有少量确诊后去世的,有部分未确诊去世的,还有许多其他原因去世的。殡仪馆是卫生医疗机构的下游,也是处理遗体的终端,所有去世的遗体,殡仪馆都责无旁贷去处理,这是工作职责,也是社会责任。殡仪馆工作人员在处理遗体过程中,要不可避免、不同程度地接触遗体,要近距离接待、服务逝者家属和群众,因此殡仪馆的防疫工作非常重要。

1.建议殡仪馆邀请当地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对防疫措施进行检视。虽然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上级主管部门反复检查抓落实,有些地方殡仪馆进行了相应的演练和培训。但真正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要同疫情真刀真枪地干,要确保做到万无一失。不可否认,殡仪馆在防疫工作方面一直很重视,但与卫生防疫部门相比,没有那么专业和系统,工作人员操作也没有那么规范和严谨。各地殡仪馆防疫水平参次不齐,存在一定的漏洞和感染风险。因此,建议殡仪馆主动邀请或请上级民政部门协调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结合殡仪馆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等,检视目前的防护措施是否科学、严密、好操作、无死角。同时,对殡仪馆工作人员,特别是对重点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反复培训、演练,确保人人懂防疫,能熟练使用防疫用品,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比如,可培训遗体接运车、火化车间等专用设备的消毒,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注意事项、处理方式,工作人员的隔离防交叉感染场地、措施等。

2.建议殡仪馆要牢牢把控病毒传播途径的主要风险点。此次病毒的传播,携带者没有明显症状,有14天内的隐藏期。殡仪馆的主要风险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接运处置遗体过程中的风险。殡仪馆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处理遗体,往返于医疗机构、逝者家里或遗体现场,这些都是高风险源的区域。此次已确诊病例逝者遗体,卫生防疫机构会提前告知并做好科学的防护措施,各方面高度关注重视,只要按规范要求做,受感染的风险相对可控。最难防控的是,未确诊病例去世的遗体,和其他可能携带病毒的遗体。这些,更需要殡仪馆以严谨的态度、科学的预判、规范的操作去应对和处理,非常时期,每一具遗体都要引起注意和重视,不能掉以轻心。二是接待、服务逝者家属和群众过程中的交叉感染风险。目前,有关部门已明确确诊病例遗体就近立即火化,其他遗体暂停举办告别会,控制办丧人数,在殡仪馆门口测体温和要求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这些都是非常有效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防控过程中,一方面要体现规定的严肃性,同时也要有殡仪服务的温度。对痛失亲人的家属,感谢他们对防控措施的理解支持,同时,要做好心理抚慰,让他们感觉到政府的关心和工作人员的温暖。可以引导他们,在疫情结束后为逝去的亲人举办追思会或建立网上纪念馆,以抒发怀念和哀思。殡仪馆接待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心态,及时科学对服务场所和用具消毒。三是殡仪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风险。工作人员是社会普通一员,在当前防疫形势下,每个人都有病毒感染的风险。要全程密切关注工作人员的身体情况,关心职工。在单位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不串岗、不大意、做好做足防护,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殡仪馆在保证正常业务的前提下,尽可能合理科学调度人力,合理安排加班、休息,不搞人海战术、疲劳战术。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或用网络、微信等手段交流传达等,最大限度地防止工作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二、建议配足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是殡仪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受感染的重要保障。按规定,各殡仪馆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包括防护用品)。当前,绝大部分的专业防护用品优先满足医疗机构的需求,社会上供应紧缺。虽然财政部已放宽防护用品应急采购政策,但货源依然紧张。有些地方殡仪馆原有应急物资有限,每天都在消耗,急需补充,以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建议殡仪馆在市场上无法正常采购时,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统一考虑解决。

三、建议建立遗体接运处理绿色通道。各殡仪馆为应对疫情制定了内部接运、处置应急预案。建议与当地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对接机制,简化、明确对接程序,责任到人,及时互通信息,无缝对接,快迅稳妥地接运处置遗体。同时,协调公安交通部门,为接运特殊遗体的殡葬车,开通绿色通道,减少车辆在人员密集场所和路途堵塞,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四、建议多关爱理解殡葬职工。殡仪馆工作人员365天、24小时坚守岗位,危险、病毒、灾难发生时,他们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全力以赴,请多一点支持、关心和理解。

甘肃:省民政、公安、交通、卫健部门联合制定遗体处置工作规程

1月29日,甘肃省民政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原则、责任分工、处置流程、费用结算等内容,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具体落实。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管理,坚持依法规范、以人为本、审慎稳妥、就近火化,及时规范处置死亡人员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

广东广州: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严密防范避免遗体处置过程中感染

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全力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动员各级殡葬服务机构强化措施,坚决控制疫情传播。

春节前,广州市民政局组织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卫生环境全面消毒清洗工作,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值班措施。

1月27日至30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到市银河公墓管理处、市殡葬服务中心以及各有关区殡仪馆等重点殡仪服务场所,实地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殡葬服务场所严格落实防疫规范流程要求,确保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群众和殡葬干部职工健康安全。

全市各殡仪馆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避免遗体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感染情况。自1月26日起,广州各殡仪馆原则上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对已经预约的,殡仪馆逐一进行沟通劝阻,同时不再接受新的遗体告别仪式预约登记,以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感染与传播。重点强化遗体防疫措施,协调市卫健委对市殡仪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和安全培训,指导做好遗体接运、火化等关键环节的防疫处理。

浙江宁波:加强殡仪活动管理,倡导丧事简办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殡仪馆发布《关于在严重疫情期间宁波市殡仪馆内简办丧事的公告》,倡议平安至上、简办丧事。

严格控制治丧人员数量及出殡时间。每户丧属到馆人员不超过20人;遗体出殡不早于凌晨五点,减少丧属在殡仪馆等候时间;每位丧属入馆时须佩戴口罩。

加强殡仪活动管理。暂停告别仪式、鲜花出租服务,控制守灵业务数量,守灵仅限于直系亲属参加,守灵人数不超过10人;暂停骨灰祭扫服务,办理骨灰寄放手续人数不超过2人;暂停办理遗体外运业务,禁止接收异地死亡的遗体;接运遗体车辆原则上不安排丧属乘坐;丧属进入市殡仪馆业务台办理手续人数不超过3人;丧属应主动劝阻有咳嗽、发烧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亲属不到市殡仪馆参加治丧活动,切实履行保护自身、保护他人的疫情防控责任;丧属在市殡仪馆内开展治丧活动时,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防控措施,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殡仪馆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湖北洪湖:精准研判,及早布置公墓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洪湖市公墓管理处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感开展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疫阻击战。

精准研判,及早布置公墓防控工作。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洪湖市公墓管理处党支部意识到洪湖市距离疫情源发地近、人员交流频繁,形势异常严峻,经报请市民政局党组同意,于1月23日10时向社会发布《关于取消2020年春节期间集中祭祀活动的公告》,并对疫情应对工作作出布置安排,对接待服务工作作出全面调整,取消免费祭扫公交专线,预约代客祭扫等。

应急响应,全面管控。洪湖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暂停开放公墓的通知,洪湖市公墓管理处制定《洪湖市公墓管理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按照全市部署对单位干部职工赴武汉人员进行彻底摸底排查,源头阻断病毒传播渠道;落实卫生防护规程,在岗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每天对乌林故园进行消杀,保障环境安全;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对少数群众的祭祀活动进行合理劝导,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实施监测。

服从大局,齐心协力抗疫。公墓管理处及时响应民政局党组各项决策,取消干部职工休假,全力以赴配合民政系统防疫抗疫工作。除做好本单位防疫抗疫工作外,抽调公墓管理处唯一工作用车参与全市民政系统防疫抗疫物资调运采购和慈善捐赠物资运送。司机熊俊克服家庭困难,安抚好家中老人和三个年幼小孩,每天奔赴运送物资一线,成为防疫抗疫战役中坚定的逆行者。(董新雷)

辽宁营口:加强与医疗机构工作衔接,殡葬系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后,辽宁省营口市结合殡葬领域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全市殡葬领域防疫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各级殡葬服务单位搭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级部门领导分管负责制的纵向到底工作机制。

加强动员引导。全市各级殡葬服务单位严把“入口关”,认真梳理排查出入人员,及时做好动员劝导工作,减少人员来往。通过宣传标语、条幅、微信群等方式,形成良好防疫宣传氛围。

规范殡仪服务。全市各级殡葬服务单位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含疑似)通道,严控殡葬服务流程的参与人数,防止交叉感染。全市各公墓配备消杀、防护用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测体温,并严控外来人员的聚集数量与治丧活动时间。

加强工作衔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及医疗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不得拆封医学处理过的遗体。各殡葬服务单位设立专门接待台,严格登记外来人员信息,及时上报来自疫区或发热人员信息,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业务。为一线人员配备防护设备,及时对遗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消毒处理。。

加强联防联控。全市殡葬系统启动联防联控应急工作机制,执行疫情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确诊或疑似病例并及时应对处理。

浙江长兴:提高防控等级,严控遗体告别仪式,稳妥做好遗体处置

1月26日,浙江省长兴县殡葬服务所制定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全面提高防控等级。单位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措施,建立相关工作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高标准落实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要求。

严控遗体告别仪式。即日起,暂停遗体告别仪式,严控遗体守灵;对于家属仍需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须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规模,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家属已预约登记守灵的,殡仪服务中心应尽力劝阻取消,对开展守灵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3天,尽量减少守灵人员,取消守灵集中用餐,限量提供快餐。

全面加强自身防护。殡仪馆结算大厅、观瞻室接待点、领取骨灰处、服务大厅、食堂等重点部位加强防控设施,设立专门接待台,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业务。所有工作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

稳妥做好遗体处置。按照就近火化的原则,科学规范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含疑似)。

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根据需要,抓紧采购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必要时积极协调对接属地卫生健康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防疫物资优先保障一线干部职工使用。

浙江义乌:减少丧事办理过程中人员交叉接触

1月26日,浙江省义乌市发布调整全市殡仪服务设施相关业务办理的通告。

一、提倡遗体当天接运,当天火化。

二、为减少丧事办理过程中的人员交叉接触,遗体接运和火化时间由殡仪馆统一安排,家属应尽可能减少来殡仪馆送葬人员,倡导直系家属办理;家属应主动排查是否有湖北返乡人员和有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对来自湖北返乡人员谢绝入馆。确需前来治丧的人员请自觉做好安全防护,在馆治丧期间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遗体冷藏、火化安排等业务联系请尽量减少来馆人员,提倡通过殡仪馆24小时服务热线联系。

四、即日起暂时关闭殡仪馆的告别厅、守灵堂等人员集聚密集的殡仪服务场所,不再接受新的预约登记;家属已预约的,提倡主动取消。

五、提倡在家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追思方式,建议不到现场集中祭扫。

浙江苍南:严控治丧人员数量,错峰安排火化服务

防疫期间,浙江省苍南县殡仪馆多措并举,有效控制人员密度,严防集聚性交叉感染,确保治丧工作有序开展。

严控治丧人员数量。馆内工作人员积极向治丧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所有来访人员须在红外线体温测量、消毒杀菌防护后登记入馆。每户入馆治丧人员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馆内治丧人员从过去的3000余人降至300余人。

错峰安排火化服务。火化服务时间从原来的早8点至晚5点,调整为早上5点半至晚12点,严格将同时在馆治丧的人员数量控制在40人以内。馆内70名工作人员全体无休,每晚安排18名员工夜间值守。